7月19日,大商所发布通知称,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证监会支持创新型企业发展相关要求,更好发挥期货市场功能作用,助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提升我国科技创新能力,大商所将在2022年“大商所企风计划”框架内设置“专精特新”专项项目,为“专精特新”企业尝试利用衍生工具管理生产经营风险提供“试验田”。
根据通知,“专精特新”企业指创新型中小企业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、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及其控股子公司(参照《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》),以国家或省级、地市级政府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为准。
通知明确,“专精特新”专项项目覆盖期货、场内期权、场外期权三个项目板块。场内期权项目按15万元标准进行支持;场外期权项目按实际发生权利金的70%进行支持。期货项目净持仓要求减半,按重点项目标准进行支持。具体来看,铁矿石、玉米淀粉、PP、玉米、LLDPE、苯乙烯、豆粕、棕榈油品种某月份合约净持仓累计值2000手,乙二醇、PVC、豆油、鸡蛋、生猪品种某月份合约净持仓累计值1000手,粳米、豆一、豆二、焦煤、LPG、焦炭、纤维板、胶合板品种某月份合约净持仓累计值500手,支持标准为10万元;铁矿石、玉米淀粉、PP、玉米、LLDPE、苯乙烯、豆粕、棕榈油品种某月份合约净持仓累计值4000手,乙二醇、PVC、豆油、鸡蛋、生猪品种某月份合约净持仓累计值2000手,粳米、豆一、豆二、焦煤、LPG、焦炭、纤维板、胶合板品种某月份合约净持仓累计值1000手,支持标准为20万元;铁矿石、玉米淀粉、PP、玉米、LLDPE、苯乙烯、豆粕、棕榈油品种某月份合约净持仓累计值8000手,乙二醇、PVC、豆油、鸡蛋、生猪品种某月份合约净持仓累计值4000手,粳米、豆一、豆二、焦煤、LPG、焦炭、纤维板、胶合板品种某月份合约净持仓累计值2000手,支持标准为30万元。
通知要求,项目备案时需注明“专精特新专项项目”,提供资质证书,已备案项目服务对象如为“专精特新”企业,需补充相关资质证书。
来源:期货日报